招标文件

来源:峨眉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08 15:02:47     次浏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峨眉山市防疫专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峨眉山市防疫专科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020-511180-84-03-436226】FGQB-00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1180-84-03-436226】FGQB-00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峨眉山市峨山街道、胜利街道

  2.2 建设规模:二期工程占地面积约50亩,包含防疫专科配套设施工程,新建停车场,购置相关医疗设备,新建配电,道路、桥梁、绿化等。

  2.3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 54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5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3个标段。一标段: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绿化工程和医疗设备采购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标段: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配套道路和配电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三标段: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和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一适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不提供。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是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的资格要求应达到本公告要求;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③任意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投标文件的编制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2个标段。

3.4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二、三适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不提供。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是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的资格要求应达到本公告要求;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③任意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投标文件的编制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2个标段。

3.4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9   9 日至2021 9  13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持相关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注明所报名标段号);

2)有效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加盖投标人鲜章。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4.3投标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核实准确的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9  29    14 00 分,地点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本项目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峨眉发展官网(http://www.emfz.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址: 四川省峨眉山市大佛南路115号

   编: 614200  

人: 王先生  

   话: 0833-5554589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 29 号(沙河壹号)二期 7 栋 28 楼

   编:610000

人:陈先生

   话:028-86618391

   真:028-86618391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1 9  8